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3日电 农业农村部在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2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同时加快培养兽医领域专门人才,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人才支撑。
农业农村部称,将强化法治保障。配合全国人大修订动物防疫法,在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国家鼓励和支持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鼓励养殖企业、兽药及饲料生产企业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防疫服务。这为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提供了法律遵循。
壮大基层兽医专业力量。截至2021年6月,全国已备案(登记)乡村兽医16.6万人,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力量。2019年底,协调财政部在相关转移支付项目中新增3亿元资金,支持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从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中招聘动物防疫特聘专员,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
提升基层兽医队伍业务水平。持续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指导各地培训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检疫检验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组织开展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职业技能大赛,带动各地以赛促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大练兵,提升基层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检疫技能水平。
加快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自2017年起,连续印发3个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资金、物资补助等方式,加快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促进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开创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格局,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兽医服务需求。
农业农村部还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积极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继续推动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农科,大力培育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加强农业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源头供给,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中新经纬APP)
(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