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3日电 债券“21中兴新SCP002”23日晚间公告称,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下称“中兴新”)收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书。
据公告,中兴新8月19日收到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2021〕34号显示,中兴新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延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相关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版)》第八条规定。
来源:中兴新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2021年第1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1、对中兴新予以通报批评;
2、责令中兴新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对中兴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静予以通报批评。
中兴新表示,上述自律处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对于交易商协会的自律处分决定,没有异议,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则制度进行整改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官网资料显示,中兴新始创于1985年,正式成立于1993年,于1997年发起创立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并实现香港和深圳两地上市,股票简称为“中兴通讯(000063,股吧)”,证券代码为“0763.HK”和“000063.SZ”。
股权结构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中兴新持有中兴通讯21.8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来源:中兴新官网
财务数据方面,今年一季度,中兴新实现营业收入268.82亿元,净利润21.2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2.69%。截至一季度末,中兴新总资产达1628.85亿元,合计负债1101.63亿元,资产负债率67.63%。(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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