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财险公司总精算师对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

快报
2021
08/26
14: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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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6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26日消息,为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夯实产品监管制度基础,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公司条款费率开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分别对条款费率开发管理、条款审查、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

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审批和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据介绍,与修订前相比,《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的体制机制,对保险条款费率监管主体、公司报送对象、审批备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改革、完善和调整。

《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保险条款费率的监督管理,规定公司条款费率开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分别对条款费率开发管理、条款审查、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并明确直接责任人违规的处理。同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保险条款费率,强化条款费率管控,建立重大事项审议机制,及时对条款费率进行跟踪评估和清理。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保险条款费率开发报备行为,完善了条款开发原则和费率厘定原则,明确了公司条款开发审查和保险费率厘定审查职责。此外,《办法》还对其他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中新经纬APP)

(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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