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30日电 30日,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消息,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可获5000元补贴。
30日,湖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包括支持汽车消费、零售餐饮消费、以展助销、零售实体壮大、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强化考核激励、明确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11条措施。
湖北省经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恺民介绍说,下一步,湖北省经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具体事项,推动这项既惠企又惠民的好政策落实见效。重点从四个方面抓细抓实:
一是补贴范围。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是补贴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活动结束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的,请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三是补贴标准。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四是申报流程。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到省内乘用车经销商处,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乘用车,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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