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日电 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45号建议答复的摘要。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编制《“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对于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数字农业加快发展的建议,做好数字农业顶层设计方面,农业农村部在答复称,2016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提出要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挖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同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提出要加快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编制《“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十四五”期间数字农业推进思路、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
搭建数字农业平台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高度重视依靠引导市场力量、发挥企业优势,政企合作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在组织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中,引入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等作为省级运营商,探索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市场化运行机制,不断集聚各类涉农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公益、便民、电子商务等“一站式”服务。在开展“互联网+”农产品(000061,股吧)出村进城工程试点中,遴选部分电商企业作为试点参与企业,与县级地方政府结对子开展工程试点,依托试点参与企业整合行业内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和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政企合作范围,加强与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其人才、技术、管理、渠道等优势,共同推进数字农业建设。
扩大数字农业应用范围方面,农业农村部介绍,近年来,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各环节融合应用。一是谋划实施数字农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等,推进数字农业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示范、中试熟化、标准验证,逐步实现产业化应用。截至目前,累计建设9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省、100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二是加强试点示范。组织认定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评选一批数字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带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各领域信息化应用创新。
下一步,将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应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培养数字农业技术人才方面,农业农村部指出,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1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把信息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作出统筹安排。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600余期,培训16万余人。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数字农业人才培养,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信息化意识,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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