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6日电 农业农村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51号(农业水利类096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农村部表示,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我部积极指导各地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探索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许多地方村集体由过去的物业租赁经营为主,拓展到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一些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宅基地、房产设施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餐饮民宿等集体经济项目。一些村集体参与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农产品(000061,股吧)初加工、仓储、冷链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些村集体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拓展了集体和农户增收渠道。同时,我部指导各地深挖自身发展潜力,加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探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强化“造血”功能。
农业农村部明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配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落实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到2022年完成10万个左右村的扶持任务。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谋划优势产业,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因地制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进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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