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8日电 8日,国新办就《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指出,多年来,保护传承资金的投入是不足的,因为保护很多是公益性的,一定要有大口径的公共财政支持。对此《意见》提出,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重大项目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以及脱贫地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市场化的金融参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情况 来源:中国网 伦晓璇
黄艳指出,为了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文件在最后一部分也强调了要有保障支撑。保障支撑的内容在文件里大概有四个方面。
第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保护传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中央部署要求,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
第二,《意见》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要依法行政,要把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新理念新要求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上加以落实。文件提出了相关的任务要求。另外,《意见》专门提出,要适时修订这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三,加大资金投入。多年来,保护传承资金的投入,大家反映是不足的,因为保护很多是公益性的,一定要有大口径的公共财政支持。现在投入不足,很多地方满足不了工作需要,住建部经过调研发现,经济欠发达地区,需求尤其迫切。最近调研发现,媒体同志们也进行过调研,13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大概有三成没有资金投入。对这个情况,《意见》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依据各级事权做好资金保障。以前没这个要求,现在顶层设计中提出了这个要求。二是加大对重大项目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以及脱贫地区的支持力度,这些地方可能财政力量比较弱。三是要鼓励市场化的金融参与,光靠政府投入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拓宽资金渠道。
最后,加强教育培训。人是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做好工作最重要的主体,尤其是行业人员的认识和能力,再就是干部的认识和能力,直接影响到保护传承工作的成效。文件提出要加强两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培训。要求各级党校,包括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增加培训课程,提高领导干部在城乡建设中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认识和能力。二是要加强高校、职业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开展技术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包括农村传统工匠。(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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