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13日讯,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美团(被告主称名称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饿了么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
据悉,去年8月,美团平台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对此,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判决。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上海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8月30日,美团公告称,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公司展开相关调查。截至本报告日期,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公司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本公司于现阶段无法预测相关调查的情况或结果,公司可能会被要求改变其商业惯例及╱或被处以高额罚款。”
8月30日,美团披露2021年二季度业绩报告,实现营收438亿元,去年同期为247亿元,同比增长77%;经调整EBITDA为负人民币12亿元,经调整亏损净额为22亿元,去年同期盈利27.18亿元。上半年整体实现营收807.75亿元,同比增长94.8%,公司经调整后净亏损61.09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5.02亿元。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