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杨月涵)9月23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上《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审议。
在修改内容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退卡退费难问题是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的主要纠纷,应当完善退卡退费规定,明确列举适用情形,防止发卡单位推诿扯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消费者退卡退费的适用情形。发卡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发卡单位客观上不具备履约能力,发卡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停业、注销和双方协商一致时,发卡单位应按照消费者要求一次性返还余额。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