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8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28日消息,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下称产品)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通知》共7条,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称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通知》的发布实施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相关产品监管框架的优化完善,对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产品发行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明确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主体责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总体来看,推进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一是从产品角度看,资管新规后,随着同类产品监管规则日趋统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发行效率成为决定机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投资者角度看,保险资金投资两类产品规模占比均接近九成,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将极大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三是从风险承担角度看,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有利于压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厘清管理人、委托人、受益人、登记机构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此外,银保监会去年印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及三个配套细则后,三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均已实行登记制。从实际运行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风控合规意识不断增强,登记机构在产品登记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因此,此次登记制改革具备了较为坚实的推行基础。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和从严监管的导向,指导登记机构不断提高产品登记工作质效、完善日常风险监测,持续强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产品事中事后监管。(中新经纬APP)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