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2021年三季度经济数据,总体而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不过,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为4.9%,两年平均增速为4.9%,均降至5%以下,低于预期。与此同时,全球经济景气度有所回落,能源价格上涨、供应链紧张制约了各国经济复苏。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我国宏观政策应该稳字当头,以稳为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以稳为主,符合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今年以来,我国多次强调宏观政策不会“急转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恢复的态势还有待进一步稳固,消费尚待提振。虽然上半年经济增速较快,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济恢复存在结构性矛盾,部分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仍然较为困难;二是较快的同比增速与2020年基数较低有关,不能忽视低基数效应。因此,对下一阶段的困难应有充分的估计,努力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并做好政策的储备,支持和服务经济继续恢复发展。
以稳为主,应保持前期“六稳”“六保”政策基本稳定。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我国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对这些政策措施是否退出、何时退出,市场上有较多讨论。总体而言,应保持这些政策措施基本稳定,部分政策到期后应出台新的政策进行接续。如果政策贸然转向,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措施快速退出,可能影响企业的信心和预期,不利于市场主体真正恢复元气,不利于巩固前期政策实施效果。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应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支持政策。日前,央行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以优惠利率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以稳为主,应及时纠正前期跑偏、过紧的政策倾向。今年以来,部分地方采取简单措施实施运动式减碳,少数地方出现了限电、断电等现象。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加快推进电价市场改革,电价可以上下浮动20%。地方政府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落实减碳目标应循序渐进、统筹安排。对煤电、钢铁等行业和企业合理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要尽量予以满足,特别是要重点支持主要煤炭产区和重点煤炭企业,保障相关企业增加煤电供应。对房地产行业也不应简单地抽贷、断贷,对房地产企业正常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应予以适当支持;对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机构应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支持力度。要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满足刚性购房者和改善性购房者的合理信贷需求,维护好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无论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还是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提出的要求应实事求是,措施要合理适度,切忌“一刀切”做法。
以稳为主,并不意味着宏观政策一成不变。相反地,应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适时对宏观政策进行微调、预调。如货币政策,应在坚持稳健基调不变的前提下,实施更加灵活适度的调节,使市场流动性更加合理充裕。此外,还要加强预期管理,引导市场主体对宏观政策形成合理预期,激发市场主体生机和活力。日前,在金融街(000402,股吧)论坛上,刘鹤副总理表示,房地产合理的资金需求正在得到满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在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主要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这些表态,都传递出稳市场、稳预期的明显信号,给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
在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同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仍应努力做好“加法”,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服务。下一阶段,应强化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精准滴灌”。如从财税、货币、监管政策等入手,完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小微金融生态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增加绿色信贷投入,创新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通过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绿色发展;改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问题,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机制、新路径,完善科技金融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优势和特点,提升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和服务质效。同时,支持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工具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鼓励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优先股、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工具补充资本,提升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服务的能力。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