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金融的规划,《意见》未给出更多政策规划。
“双碳”目标顶层设计靴子落地。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提出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市场运行平稳。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提出的均为目前碳市场发展阶段提高碳价合理性的有效方式。碳市场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减排而非交易,但碳市场功能与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交易来实现。如何提升全国碳市场的金融化水平,发挥出碳市场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应有作用,成为当前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八大重点行业陆续全部纳入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
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包括哪些市场行业主体?兴业银行(601166,股吧)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全国碳市场起步阶段只纳入了电力的排控企业,接下来将覆盖更多的主体,包括电力、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八大重点行业要纳入碳交易市场。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在委托钢铁建材等行业进行碳核算,覆盖更多的参与主体是必然趋势。
下一步配额分配管理将如何完善?鲁政委表示,目前我国的配额是免费分配方式,从境外经验来看,未来应该会逐步过渡到拍卖的方式,同时加入到市场交易中的配额占总排放量的比例也要进一步提升。配额的确定方式都将会有更明确的轨迹线,与碳中和的最终的目标相衔接。
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规模尚处低位,市场流动性尚显不足,交易双方仍在互相摸底试探阶段。
“从金融角度来讲,业内普遍认为未来碳价是有上涨空间的,所以交易就不是很活跃;因为大家普遍愿意买入持有,觉得配额以后可能会越来越紧张,这种情况下,流动性可能就不足,这也是市场刚刚开始起步的必然阶段。”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业内普遍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第一,目前市场覆盖范围较小、参与主体有限。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仅限于电力行业的2000多家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参与渠道暂未开启,且只允许现货交易。第二,除了参与过地方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外,大多数企业对碳市场交易规则尚不熟悉,缺乏碳管理相关经验,交易活跃度不够。在流动性不足的碳市场中,碳价往往无法反映真实的供需,缺乏合理性。
金融衍生品可期
关于“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业内已有预期。多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交易品种是纯现货的市场,未来衍生品交易可期。“从境外市场来讲,比如欧洲碳市场不仅有现货,还有衍生品。所以一旦有了衍生品,就意味着不只实体企业参与,还需要金融机构来提供服务。”鲁政委介绍,欧洲碳市场的衍生品比现货交易量更大,规模更大,也更活跃,基本上衍生品的规模是现货市场的数10倍之多。从中国的碳市场发展来看也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机制安排,比如广期所的成立,明确提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碳市场衍生品相关交易。
今年6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指导广期所开展广泛的调研论证,完善碳排放权合约的规则设计,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期货品种。
但关于碳金融的规划,《意见》未给出更多政策规划。“目前政策对于碳金融,尤其还没有提到金融机构的参与问题。”曾刚表示,但是从长远看,以实体企业参与为主的市场,在它底层机制完善,交易规模逐步扩大,然后受约束的企业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适度允许金融机构参与,同时允许碳远期、碳期货等衍生产品的发展,让碳排放权市场发挥更多作用。
“碳市场金融化不是简单地将金融市场的经验套用到碳市场,而是要基于碳排放权的特殊性,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设计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碳市场金融化路径。”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饶淑玲认为,我国可借鉴欧盟碳市场金融监管中对规则、交易主体和行为适用范围的区别对待理念,对纯粹因温室气体减排进行市场资源配置的主体、行为,以及对以自身账户从事对外交易服务、金融服务的主体、行为,进行区别对待,使得碳市场专门管理办法与金融监管规范协同并进。
对于将金融工具引入碳市场,生态环境部此前已有表态。“推动金融系统作出系统性响应,对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为此,我们与金融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一道,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在9月26日举办的“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21年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统筹考虑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识别和防范气候风险等,既需要政府加强宏观政策的引导与政策稳定性的保障,营造有利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低碳零碳技术创新、气候友好产品开发的良好政策环境,也需要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在技术创新、商业化运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引导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让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打通负排放行业参与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碳汇交易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市场的一部分。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重新纳入自愿减排核证机制,并将林业碳汇作为明确纳入CCER的方向之一。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再次提出,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对此,中国银行(601988,股吧)研究院研究员汪惠青向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将碳汇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是对碳市场的有效补充,能够加快打通暂未纳入碳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行业企业以及负排放行业企业参与碳市场的渠道。此外,自愿减排市场是全球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更加灵活的特征。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市场,也是为打通全球碳市场连接壁垒奠定基础。
(作者:李德尚玉 编辑:林虹)
(张泓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