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公布2022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商务部表示,2022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
公告显示,申请条件为近2年(2020年-2021年10月)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格;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1.2亿人民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拥有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至少2人);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称,2022年第一批允许量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下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其后将视情分批下达剩余允许量。此外,根据企业实际进口情况、经营需求和新增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申请,适时追加和调整下达允许量。
商务部表示,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允许量依据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新增合法产能情况计算下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不能完成持有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应在当年9月1日前,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将当年无法完成的允许量交还商务部。(中新经纬APP)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