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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发展。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但我们会全力以赴。” 作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力抓手,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助力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的重要工具,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也将扮演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工作,扎实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经过多年探索,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并积极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引导绿色投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助力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本刊特别策划专栏,约请相关业内人士分享金融助力绿色发展的实践、成效和经验,就金融如何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行探讨。
作者|白鹤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21期
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始于2016年。是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目标和路径,并提出各地区要积极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指导意见》精神,随即启动、全面谋划全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成功推动广州于2017年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广东金融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夯实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为重点方向,多措并举地推动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支持全省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总体布局
早在2017年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之初,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就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地方经济发展特点,提出在广东全省范围内打造“一点两圈”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模式。即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中心点、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圈、以粤东西北地区为外围圈,在持续推动广州走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前列的基础上,逐步将广州经验向大湾区、粤北生态发展区以及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复制推广,串点成线、以线扩面地推动全省绿色金融实现差异化、整体协调发展。
一是瞄准试点突破,加速形成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广州样板”。2017年试验区获批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粤分支机构协同省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出政策、建机制、搭平台、搞创新,逐条逐项落实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工作任务,全力破解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试验区“小切口”实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深突破”,试点示范效应持续形成。试验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绿色融资渠道得以拓宽,区域试点碳市场领先地位继续巩固。在全国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自评价中,广州已连续三次位列综合排名第一,2020年被国际金融论坛(IFF)授予全球绿色金融特别贡献奖。在人民银行公布的首批52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中,广州的优秀案例达11个。
二是瞄准湾区引领,加快构建绿色金融资源内引外联的示范窗口。广东金融系统把坚决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与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协同起来、一并部署,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将发展绿色金融写入大湾区建设规划文件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突出强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对大湾区建设的支撑和牵引作用。2020年,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专门把“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列作三十条意见之一,明确提出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在上述政策的推动下,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从零起步实现了质的飞跃。在绿色债券市场互通方面,广东市场主体成功在港澳地区发行全国首只双币种绿色企业债、全国首只绿色市政债,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大湾区内地绿色基础设施及重大绿色项目建设。在碳市场互通方面,促成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参与广东碳排放权交易。截至2021年9月末,广东银行机构共办理碳排放权交易跨境人民币结算3278万元。在标准互认方面,联合港澳有关方面研究制定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并落地实施,引入香港有关认证机构参与广东绿色项目库建设,探索建立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三是瞄准区域协调,帮助欠发达地区激活绿色发展后发优势。广东虽然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长期以来都是短板和瓶颈。全省四分之三以上的地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不及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都在全国平均线以下。在新发展阶段,如何将绿色金融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绿色金融创新促进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转变,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索实践。为此,广东金融系统的做法是:在粤北生态发展区,推动金融机构落地林业碳汇项目、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以及公益林生态补偿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完善针对经济欠发达生态功能区的市场化长效补偿机制,在保护绿水青山的同时盘活农村林业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在粤东和粤西沿海经济带,聚焦核电、风电等产业优势,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能源转型;创新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模式,帮助可再生能源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探索金融支持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新路径。
着力强化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三大功能”
构建“五大支柱”、激活“三大功能”是人民银行确立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按照这个工作思路,广东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建立绿色金融发展激励约束机制。综合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等工具,并促成广州等地市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初步建立起货币信贷政策与财税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协调联动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逐年上升,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绿色信贷投放。
二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协调省内相关机构主动加入金标委绿色金融标准起草工作组,参加国家层面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并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等多项国家层面绿色金融标准在广东率先落地。持续推进省级层面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制定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绿色供应链融资标准,推动率先在试验区应用实施,并在全省复制推广。此外,研究制定金融机构“零碳网点”建设指南,并建成全国首个金融机构“零碳网点”。
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绿色信贷方面,创新抵质押方式,先后创新推出“排污权质押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乡村振兴复垦贷”“光伏贷”“林链贷”等40多个绿色信贷产品。在绿色债券方面,注重调动境内外两个债券市场资源,推动绿色债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发行全国首单“三绿”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批碳中和债券,在香港、澳门两地同时挂牌发行全国首只双币种国际绿色债券。在绿色保险方面,大力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蔬菜气象指数保险、光伏日照指数保险等产品,在全国首创药品置换责任保险。在基础设施方面,依托“粤信融”平台,推动广州开发建成绿色融资对接系统,为企业绿色项目申报、推荐、融资需求发布以及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对接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服务。截至2021年9月末,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共纳入绿色企业和项目3138个。
四是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持续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专题培训,帮助金融机构掌握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点。组织大湾区内地13家法人银行机构试点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将试点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在“粤信融”平台集中挂网、公开发布,创造国内首个由区域统一组织、集中公开展示的披露模式。利用“粤信融”平台覆盖广、用户多的特点,真正落实“愿披露、敢披露、真披露”的原则,迅速扩大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是深化粤港澳绿色金融交流合作。在监管层面,将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以及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等列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议题,持续交流、深入探讨。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交易所、澳门金管局等共同成立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专责小组,统筹推进落实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重点工作事项。在市场层面,推动广东省金融学会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绿金委”),设立若干个专项工作小组,持续组织绿色金融“南粤行”活动,深入开展案例评选、政策解读、理论探讨和业务交流。广东绿金委联合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澳门银行公会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指导市场机构加强信息交流、业务沟通并推出跨境绿色金融标准及产品。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提升粤港澳绿色金融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深度。
经过五年的实践,广东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已经初步建立,并推动绿色金融“三大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第一,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全省绿色贷款余额从2017年末的3807亿元上升至2021年9月末的1.33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从2017年末的49亿元上升至2021年9月末的2173.4亿元。第二,风险管理日趋完善。全省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已把发展绿色金融嵌入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并探索逐步将环境、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环境压力测试,全面增强金融机构管理环境、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能力。2021年9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仅为0.18%,远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1.13%的水平。第三,碳市场定价机制逐步建立。广东碳市场在全国区域碳市场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广州、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累计成交规模在全国各区域碳市场中分别位居第一位、第三位,碳资产定价机制初步建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设立为碳期货等衍生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有望进一步推动碳定价机制趋于完善。
全面增强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
广东金融系统始终坚持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的本质要求,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配置到绿色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助力全省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一是支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机制,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备选项目库,通过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结构,引导金融资源从“两高一剩”“低小散乱”等落后产能领域有序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持续壮大广东碳交易市场,将电力、钢铁、水泥、石化、造纸、航空六个行业重点企业纳入控排管理,开展碳配额交易,激励和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2019年,广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35吨标准煤/万元,比2016年累计下降10.92%,单位能耗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三分之二。
二是支持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动广州地铁等轨道交通企业在境内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超过300亿元,募集低成本资金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互联互通,助力建成大湾区“1小时交通圈”。目前,广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990公里,居全国各省(区、市)之首。创新“银行信贷+融资租赁保理”模式,支持广州、珠海等地新能源公交车置换、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打造绿色智慧交通体系。创新运用绿色供应链金融、再贴现政策等,支持比亚迪(002594,股吧)、广汽埃安等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珠三角地区已初步建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领跑全国。
三是支持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支持财务公司创新绿色贷款多元化融资机制,助力“西电东送”绿色电网工程建设,畅通西南水电输送到南方地区的大通道。首创补贴确权贷款、银团贷款等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核电、太阳能(000591,股吧)、风电、生物质能、水力发电、智能电网、其他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推动全省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十三五”期间,广东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长128%,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占比连续5年超过5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接近29.1%,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支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以垃圾处理费和电费的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模式,有效支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助力破解“垃圾围城”和建设“无废城市”。推动金融机构联合地方政府创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机制,通过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支持练江流域纺织、印染、电子拆解等行业有序搬迁,彻底解决练江流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创新推出BOT、PPP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质押模式,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广东新增污水管网3.3万公里,污水日处理能力达814万吨,基本消除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14.9万吨,比2016年增长91%。
此外,全省金融系统加大对绿色建筑、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生态农业等其他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
下一步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方向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改革试点。重点做好广州试验区经验总结和评估,加大试验区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力度,研究推进并积极争取试验区的提质升级。二是抓好机制建设。围绕政策激励体系、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金融合作等方面探索机制突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三是抓好大湾区创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专责小组,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化互融共促。四是抓好“双碳”支持。推广使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降碳和增汇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责任编辑 张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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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