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四年上诉之路告一段落,谷歌遭遇一记“重锤”!
11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驳回谷歌对一项反垄断罚款的上诉。据了解,这项罚款源自2017年6月,欧盟委员会以谷歌偏袒自身业务为由,对其处以24.2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77亿元)的罚款。
虽然这一判决对于这起官司来说远未到终点,由于普通法院是欧盟法律体系中第二高的法院,这意味着后续谷歌还能向欧洲法院 (CJEU)提出最终上诉。 但这对于欧盟反垄断团队而言则是一场意义非凡的胜利。
欧盟法院裁定谷歌不正当竞争,坚持重罚24.2亿欧元
据证券时报,10日,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发布声明称,维持此前欧盟对谷歌24.2亿欧元罚款的判决。欧盟法院的判决认为,谷歌在商品比价服务方面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优势地位对竞争对手形成了不正当的优势,而不是为了更好的结果。这不是欧盟法院第一次针对欧盟委员会对科技巨头提起的起诉作出裁决。去年7月,欧盟法院针对欧盟委员会要求苹果公司向爱尔兰政府补缴130亿欧元税收做出有利于苹果公司的裁决,认为爱尔兰没有向苹果公司提供特殊税收待遇。不过欧盟对此提起了上诉。
欧盟正计划推出《数字市场法案》(DMA),这也是欧盟打击科技公司垄断的重要立法部分之一,可能会导致科技巨头部分商业模式发生变化。
潜在的变化之一就是科技公司将不被允许将自己的服务选项置于优先地位,以确保消费者有选择权。欧盟立法者还在考虑限制定向广告推送,以保护更多的用户隐私。
今年5月,欧盟监管机构还首次对苹果公司出手,指控苹果公司滥用市场主导地位,苹果最高面临全球营业额10%的巨额罚款。
今年7月,亚马逊因为没有遵守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被卢森堡数据保护国家委员会处罚7.46亿欧元。
法国竞争管理局今年6月表示对谷歌公司处以2.2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被认定滥用其线上广告主导地位。谷歌公司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并承诺将改进其线上广告平台的运作方式。仅仅一个月后,法国竞争管理局又宣布,由于谷歌公司未能与法国出版商就新闻内容版权付费问题进行“善意”谈判,对该公司处以5亿欧元罚款。谷歌随后表示对法国竞争管理局的上述决定“非常失望”。
今年5月份,德国联邦反垄断局示,已根据反垄断法规对谷歌公司启动了两项调查。这两项调查将分别就谷歌市场地位和数据处理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反垄断局负责人表示,谷歌提供大量的数据服务,而且谷歌的商业模式很大程度上依赖用户数据的处理。
除苹果外,韩国也曾对谷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出手。9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因谷歌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决定对其处以207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4亿元的罚款。据介绍,谷歌阻碍三星等手机制造商生产搭载定制版安卓手机操作系统的手机,限制其竞争对手开发的操作系统进入市场,同时遏制了创新。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曾在报告中指出,海外反垄断诉讼案例较多但一般以和解收尾,拆分等极端情况相对较少。针对谷歌等企业的反垄断调查旷日持久,而之前针对IBM和微软的反垄断审查最终仍是以和解收场,上一次出现拆分这一极端情况的还是上世纪80年代的AT&T。海外经验表明拆分属于极端手段,更多是双方各退一步进行和解,而这一般伴随着罚款和相关企业一定程度上的整改。
首创证券则认为,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范围内反垄断监管压力不断提升。在全球反垄断的趋势之下,渠道分成对内容研发商盈利能力的削弱将减少。从目前部分国家在立法决策和法院宣判层面的进展来看,内容商获得的支持正在逐步累加,全球渠道分成局势的演变将利好内容研发方。
编辑|孙志成 王嘉琦 易启江
校对|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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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