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我市旅行社即日起可以申报2021年9月至10月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近段时间来,受全国疫情影响,我市旅游业多次受到冲击,我市相关部门积极施策为旅游企业纾困解难。
根据《厦门市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实施细则》,今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我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一个及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住宿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20元/间夜、30元/间夜、4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具体申报流程可上市文旅局网站查阅。
为了应对疫情冲击,缓解企业困难,促进全市旅游业恢复发展,不久前,市文旅局联合市财政局共同拟制了“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就包括了上述“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此外,为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措施还提出暂时退还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可延迟至2022年2月5日前缴交。目前,我市已暂退366家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00万元,落实骨干旅行社补贴498万元,引导377家旅行社申报“复工助力贷”项目。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