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实习记者 蔡智超 每经编辑 陈 旭
11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
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和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完善补偿资金渠道。
加快构建管控体系
在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管控体系。紧密围绕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目标任务,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湖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快编制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流域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与此同时,要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识别湖区重要生态系统,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各类空间和要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因地制宜谋划湖泊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保护等空间。加强重点湖泊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意见》还明确,要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探索推进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构建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
厘清不同自然资源类型边界,清晰界定重要湖泊流域等生态空间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积极探索取水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水资源产权制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意见》强调,要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合理布局湖区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口,制定并公布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湖区重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升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推进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要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
《意见》强调加快推动绿色发展。不仅要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还要调整完善产业结构。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产业清洁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科学构建湖区产业发展格局。
同时,要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推动太湖、巢湖等流域造纸、印染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有序推动相关产业向资源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转移,妥善做好退出产业和湖泊禁渔等后续基本民生保障。在太湖、洱海、洞庭湖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推进生态价值转化。
此外,《意见》还明确大力推动经济转型。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培育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产业。
在太湖等有条件的湖区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吸纳就业人员。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洞庭湖、鄱阳湖等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推动滇池、洱海等发展湖泊旅游,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做强做优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度假康养等特色优势产业,助力推进湖区产业转型发展。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长江下游的太湖等湖区可以发展信息、金融、物流和电子商务等行业,也包括传统的教育、医疗、餐饮、住宿等文化旅游行业。发展这些行业对这些湖泊带来的污染和资源等压力都会小很多。
他认为,相对于下游来说,长江中游的湖泊水系没有那么发达,加上周围存在大量农业区域,可以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而在长江上游地区,像滇池、洱海等湖泊则可以凭借其独特的山水风光条件,发展生态旅游和度假康养等一系列特色产业。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