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
会议指出,要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
一要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交付之日起30天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天。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公布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二要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要依法查处并问责,严重失信的要公开曝光。
三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相关配套政策,从根本上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会议还指出,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岁末年初正值各类项目、工程资金结算期,要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会议另外指出,“十三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取得长足进展,开展职工、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补贴性培训近1亿人次,对稳岗促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就业导向、适应市场需求,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要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对购买培训相关设备予以税收支持。研究继续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开展稳岗和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农民工3000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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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