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统计调查(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2021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3028.1千公顷(4542.2万亩),比2020年减少140.8千公顷(211.2万亩),下降4.4%。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892.6公斤/公顷(126.2公斤/亩),比2020年增加27.4公斤/公顷(1.8公斤/亩),增长1.5%。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573.1万吨,比2020年减少18.0万吨,下降3.0%。
国家统计局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地区
播种面积
(千公顷)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总产量
(万吨)
全国总计
3028.1
1892.6
573.1
北京
天津
3.7
1085.1
0.4
河北
139.8
1142.4
16.0
山西
内 蒙 古
辽宁
吉林
黑 龙 江
上海
江苏
5.8
1362.2
0.8
浙江
4.0
1391.5
0.6
安徽
34.4
845.8
2.9
福建
江西
11.0
1557.8
1.7
山东
110.2
1272.9
14.0
河南
11.5
1215.4
1.4
湖北
120.7
902.4
10.9
湖南
60.2
1337.9
8.0
广东
广西
1.1
1038.3
0.1
海南
重庆
四川
2.1
960.7
0.2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16.2
1882.8
3.1
青海
宁夏
新疆
2506.1
2046.4
512.9
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