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4日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ZARA关联公司飒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2.4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约0.86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销售的3款货号为8574/415/800、8281/487/800、9252/405/800的裤子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依据产品明示标准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检验,耐摩擦色牢度/(级)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现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4月至5月止,购进上述3款不合格的裤子共计64条,已全部销售,无库存。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6136元,违法所得8593.03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次数、持续时间及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与整改等情况,依据规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一是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服装;二是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24204元;三是没收违法所得8593.03元。罚没款共计32797.03元。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飒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6日。ZARA HOLDING B.V.对其100%持股。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ZARA另一家关联公司——爱特思亚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样因上述三款裤子被罚没超17万元。(中新经纬APP)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