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应用水平,规范有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明确和简化投资审核管理。严格投资审批事项管理,对涉及新增或以“服务”“登记”等名义变相增设投资审批环节的,要严格把关。对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审批事项,要及时推动取消。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创新和优化投资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以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投资审批活动。规范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修订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落实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强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要重点加以审查。
《意见》还提出,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协调服务。对拟申报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项目,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有关方面加强沟通,深入了解前期工作进展,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做好政策解读、解决重点问题。与本地区行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国资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帮助项目依法依规办理或补充相关手续,落实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各项条件。对基础设施REITs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