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杨月涵 王晨婷)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20条具体举措,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建立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对于中小微企业因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债务的,要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依法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支持保护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切实弘扬契约精神。对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法支持中小微企业撤销该合同的诉讼请求;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按照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结合案件事实,公平合法地判令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