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4%,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比上年上升3.0个百分点。
分三大门类看,四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7.0%,比上年同期上升2.0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7.6%,下降0.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5.4%,上升1.1个百分点。
分主要行业看,四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6.4%,食品制造业为74.5%,纺织业为79.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7.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70.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4.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6.9%,通用设备制造业为81.1%,专用设备制造业为78.6%,汽车制造业为75.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80.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81.6%。
2021年四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
行业
四季度
全年
产能利用率(%)
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产能利用率(%)
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工业
77.4
-0.6
77.5
3.0
其中:采矿业
77.0
2.0
76.2
4.0
制造业
77.6
-0.8
77.8
2.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5.4
1.1
75.0
3.5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6.4
3.8
74.5
4.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89.0
-1.8
89.8
-0.3
食品制造业
74.5
0.2
73.9
3.5
纺织业
79.2
4.5
79.5
6.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7.6
0.4
78.1
3.6
医药制造业
77.4
-1.1
77.4
2.4
化学纤维制造业
82.5
-2.0
84.5
4.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0.1
-1.0
69.9
1.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4.6
-7.4
79.2
0.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6.9
-4.3
79.5
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81.1
0.3
81.0
3.7
专用设备制造业
78.6
-1.2
80.0
3.0
汽车制造业
75.5
-5.0
74.7
1.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0.5
-1.5
81.0
2.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1.6
0.8
80.3
2.6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9万家左右。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