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8日电 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报了2021年眼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通过对702家企业生产的70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4%。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9家,未发现不合格。
具体来看,老视成镜不合格发现率为6.6%,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加工工艺不成熟,装配人员技术水平偏低,企业质量控制松懈,缺少必要的出厂检验。
太阳镜不合格发现率为9.1%,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选用的原材料质量不佳,对采购的镜片质量控制不严,制造工艺精度不够,产品达不到设计需要和标准要求。
眼镜镜片不合格发现率为8.0%,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或出厂检验不到位,错误标注产品参数,为节省镜片镀膜成本使用劣质材料或廉价工艺。
眼镜架不合格发现率为2.6%,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所用的焊接材料质量较差或者焊接工艺不过关,使用的原材料容易腐蚀或变色。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中新经纬APP)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