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澎湃新闻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了解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光发展,600466.SH)称,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书。
1月29日,蓝光发展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身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21蓝光MTN001”,扭曲了发行利率,破坏市场秩序;“21蓝光MTN001”发行文件中,关于蓝光发展不会直接或间接认购债务融资工具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的两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决定书》中称,蓝光发展存在多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2年第3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蓝光发展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8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裁迟峰予以警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对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欧俊明予以通报批评。
除了收到《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外,蓝光发展还在1月28日收到上交所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1月28日晚间,蓝光发展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2.73亿元。而2020年蓝光发展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97亿元。对于业绩亏损的原因,蓝光发展称,受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开市场再融资受阻,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受到部分金融机构偿债挤兑,最终触发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出现债务违约,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基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各主体初步编制的财务报表,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合并测算,公司2021年度较2020年度出现大额经营亏损,预计亏损金额约为43.94亿元。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蓝光发展结合房地产业务的项目结转等经营情况,说明2021年四季度出现大幅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三季度成本费用应结转而未结转等利润调节情形;补充列示存货中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并结合项目的区位分布、开发情况、销售进展、市场供求等因素,说明本期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午间收盘,蓝光发展报2.01元/股,涨幅0.5%。
(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