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2月16日表示,最高检今年将进一步深化推进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
当天,在最高检新闻办组织开展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中,侯亚辉在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时透露,最高检去年部署了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制度试点工作。
2021年5月至10月,最高检在北京、天津、辽宁、福建、重庆等11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侯亚辉介绍,截至2021年10月底,试点地区共有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2405人。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社区矫正机构共审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申请4493人次。
试点过程中,针对请假材料不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3份、检察建议书9份。此外,多个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会签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制度,其中,辽宁、福建、四川等省级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会签了规范性文件。
侯亚辉介绍,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范围认定、请假外出审批时间较长等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请假外出重点难点问题,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一方面,积极履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开展;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和动态监督,防止违法审批外出、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
侯亚辉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通过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销假、监管制度,配合司法部加快推动社区矫正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今年进一步深化推进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做好准备。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陈荻雁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