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2.07.20)。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宁银罚〔2022〕17 号)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不到位;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7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宁银罚〔2022〕16号)显示,卿军礼(时任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对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6万元。
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为1.2亿元,具有全国银行卡收单及专业化维护、增值服务和行业支付解决方案等服务,自称与中国银联及各银行建立合作。官网显示其提供各种POS机与预付卡。其于去年12月22日其《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得续展,可从事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等业务。
开店宝的全资控股股东为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奇鑫(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9%),上海闪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而奇鑫金融和上海闪购都是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全资控股,即上海即富间接全资控股开店宝。此外,上海即富2017年8月被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联发展”,002316.SZ)收购,持股比例为45%,为其第一大股东。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决字〔2022〕年第15号),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2.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4.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83万元。
以下为原文:
(彭衍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