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拟定增募资32.61亿获证监会通过 2家券商建功

快报
2022
08/09
12:4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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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600821.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8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金开新能拟定增募资32.61亿获证监会通过 2家券商建功

4月30日,金开新能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6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峄城区20MW综合立体开发光伏发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金开新能拟定增募资32.61亿获证监会通过 2家券商建功

金开新能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键,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此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61亿股(含4.61亿股),具体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募集资金总额范围内,结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单个发行对象(包括单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上限为1亿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36亿股,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2%,金开企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上限4.61亿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预计为15.56%;单个发行对象(包括单个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上限为1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01%,故金开企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获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申请批准程序。

金开新能发布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董克念、元德江;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涛、马磊。

(王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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