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日讯(记者 张增艳)顺灏股份昨晚公告称,公司于6月1日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滁州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立案调查。
截至公告日,顺灏股份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谭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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