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861.SZ,简称美畅股份)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陕西沣京美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京美畅)于近日收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A鄠邑环罚〔2023〕31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查明,2023年4月8日,上级督查部门对沣京美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排污口设置不规范,1号、2号废气处理设施(塔)距排放口2米左右,在1米处设置采样口。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沣京美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10万元罚款。
公开数据可见,沣京美畅2022年末总资产3.1亿元,净资产 8,11.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98亿元,净利润252.34万元。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