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7日讯(记者 刘小菲)在被媒体报道总经理卢秀强涉嫌指使他人操纵自家公司股价后,深交所对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股价的行为等。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秀强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甲方)于2016年11月6日与操盘方吴伟(乙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出资 2亿元,由乙方拉升秀强股份股价,疑似助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高位减持公司股份。
协议约定,甲方将持有的3383.83万股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元/股,超过均价部分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除高价减持外,乙方按照2亿元的使用时间向甲方支付年化12%的利息,且投资账户由乙方保底;乙方在支付利息后,投资账户的收益全部归自己所有;合作期限为半年,协议签订起一年内,甲方定增标的至少给乙方两个认购份额。
2016年11月16日晚间,秀强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以下统称专项投资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383.83 万股。
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秀强股份股价出现大幅波动。2017年1月4日,秀强股份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同比增长87%至112%。
2017年2月28日,秀强股份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13.68%,净利润增长89.82%。2017年3月13日晚间,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原实际控制人卢秀强等通过上述专项投资基金合计减持2988.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均价为13.5元/股。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除了要求秀强股份核查卢秀强和张小伟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股价的行为外,还需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16年11月6日至 2017年3月13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及上述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秀强股份还需核查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秀强股份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