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9日讯(记者 张增艳)因对上交所年报监管函的回复中未提及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中路股份昨日晚间收到上交所发出的二轮监管函。
今年5月27日,上交所针对中路股份2022年报下发监管函,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原因、发生金额、风险敞口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7月18日,中路股份在回函中未回复未决仲裁的相关问题,并称主要原因系未决仲裁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故暂缓披露。
2022年报显示,中路股份全资子公司永久公司因涉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未决仲裁案件,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永久公司因此计提预计负债4111万元,同时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1334万元因仲裁事项被冻结。此外,公司所涉仲裁金额合计达5967万元,占2022年归母净资产的比重达10.20%,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中路股份因永久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已计提预计负债,并有部分货币资金被冻结,相关仲裁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风险损失。此外,案件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存在多名仲裁申请主体, 即已存在较多知情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仲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影响重大,属于应披露事项。因此,上交所要求中路股份对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尽快回复,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