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3日讯(记者 张增艳)兴通股份近日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就募投项目实施必要性、融资规模、发行方案、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等多方面的问题作出说明。
6月21日,兴通股份公告定增方案,即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11.24亿元,用于投资“不锈钢化学品船购建项目”6.49亿元、“LPG船舶购建项目”1.7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7月11日,上交所针对上述定增事项发出问询函。
针对融资规模合理性,兴通股份回函称,经过测算,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未来经营现金流入、投资项目支出、营运资金缺口、利润分配等因素后,公司尚存在15亿元的资金缺口,大于此次募集资金总额11.24亿元,此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需要指出的是,募投项目之一“LPG船舶购建项目”主要是购建两艘内贸LPG船,以期租模式运营,期租单价参考现有LPG船的平均月收入,营业收入按期租单价*期租时间进行测算。
在回函中,兴通股份表示,经测算,“LPG船舶购建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1.80%,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56年。目前,“LPG船1”通过2022年新增运力综合评审取得运力指标;“LPG船2”尚未取得运力指标,拟通过交通运输部“退一进一”政策申请取得,若未来“退一进一”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取得新增运力指标或取得的运力指标与公司业务扩张需求不匹配,或导致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不及预期,对公司后续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的规划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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