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5日讯(记者邢楠 叶浅)1月5日,如意集团(002193.SZ)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早在2023年8月30日,如意集团及公司实控人邱亚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进行立案。
经山东监管局查明,涉案期间,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为如意集团控股股东;邱亚夫为如意集团和如意科技实控人、董事长,为山东如意时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时尚”)实控人。根据相关规定,如意科技、如意时尚是如意集团的关联人。
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团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并向上述三家公司预付货款的方式,累计将5.94亿元最终划转至如意科技银行账户。上述如意科技对如意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77%,占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中净资产的21.46%、21.41%。截至2021年4月29日,如意科技已向如意集团归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团累计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账户支付10.99亿元,用于收购如意科技控制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基金”)8.65亿元合伙企业份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如意集团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27%,占2019年年报净资产的39.59%。
根据相关规定,如意集团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但未及时披露。此外,如意集团应当在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中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应当在2019年年报中将上述收购维信基金份额事项披露为关联交易,但未予披露。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如意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负责人累计罚款1205万元。其中,对如意集团罚款200万元,对实控人邱亚夫处以罚款350万元,另外对相关责任人则处以罚款50万元到90万元不等。
此外,山东证监局对如意集团时任董事长邱亚夫、时任总会计师张义英、时任总经理杜元姝分别采取10年、5年和3年市场禁入措施。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