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两会即将召开,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也借此机会提出对于社会各行业的发展建议,共同推动行业进步及制度完善。
日前,据吉利控股集团官方消息,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今年第19次走进两会。在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李书福代表公布了《关于修订行业标准适应电动汽车铁路运输的建议》及《关于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的建议》。
其中在《关于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的建议》中,李书福代表指出:
原标准GB 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基于传统发动机动力车型制订,未完全考虑新能源汽车装备电池系统及换电模式新技术的产品特点,尤其是对货车最大总质量及整车长度的限制已不能适应货车电动化及换电模式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
1、车辆最大总质量障碍:所有的电动货车因装备电池系统,均比同类柴油车整备质量有所增加,尤其中重型电动货车需具备180~200km左右的续驶里程,装备的电池较多,自重普遍增加2~3吨,合规运营装载量将同比减少2~3吨。
如四轴中置轴轿运车装备300kW.h电池,整车整备质量比传统柴油车重3吨左右,如同样装载8辆乘用车,最大总质量达到39吨,超标准限值(36吨)3吨。
合规运营增加车轴至五轴,依照现行货运车辆道路通行费按车轴数(JT/T 489-2019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方式,四轴车变为五轴车公路通行费将增加15%左右(每公里增加0.2-0.3元左右),运营费用将大为增加。
在目前电动货车购置成本高的现状下,难以与同类柴油车辆进行市场竞争,不利于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应用。
2、车辆长度障碍:换电模式为中长途干线、定点物流应用场景货运电动化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考虑电池模块安装及换电便捷性,采用“动力电池包后背”换电方式,竖立布置车长方向增加1400mm,牵引标准尺寸半挂车,铰接列车整车长度将达到18.5m,现行法规长度限值(17.1m)不能满足需求。
针对以上货车电动化及重卡换电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议对GB 1589-2016标准中质量及长度限值作补充规定。
因而,李书福建议,对于电动货车,每装备1kW.h电量,车辆最大总质量限值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kg,抵消因装备动力蓄电池带来车辆整备质量的增加影响。
对采用换电模式汽车列车(铰接列车)整车长度限值补充规定为18.5m,以满足换电模式在新能源货车上快速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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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