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说明了2021年1月1日开始,绿通车辆必须要安装ETC且提前进行预约才能享受相应的便利,否则将不免高速通行费。与此同时,绿通运输车辆需装载符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产品,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需要符合国标规定,同时所载鲜活农产品也必须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才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待遇。然而绿通新政早已发布,却还有不少皮卡用户对具体上路操作不清楚,为此交通运输部在近日对车友们的疑惑进行了回答。
问题一:什么样的车辆可以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统一查验要求、方便现场操作、减少执法争议,《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油麦菜、笋尖、小番茄、车厘子、鱼苗、虾苗、贝苗、冷冻猪肉不免费)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这个“整车装载”是怎么一个界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问题二: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免费通行?
2019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问题三:皮卡走绿通还需要运营证吗?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已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因此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问题四:鲜花生等带有明显时间季节特质的产品能享受绿通吗?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0)40号文件的要求,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对此此类带有明显实效性的农副产品,要求必须是鲜活的才能免费,至少在查验阶段必须是鲜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