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裴剑飞)5月18日,记者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获悉,2021年上半年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家庭积分情况将分批次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账户查询。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新政的要求,家庭申请者可以同时参加“新能源指标”和“普通小客车指标”的配置,也可以只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的配置。每年5月26日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6月26日、12月26日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需要提醒的是,同时参加两种指标配置的家庭申请者如果中签“新能源指标”后,不能放弃,否则10年内不能参与摇号。
按照公布家庭积分的时间安排,同时申请参加“新能源指标”和“普通小客车指标”配置的家庭,审核通过的5月18日就可以查询积分,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申请者5月25日起也可以查询分数;另外,只申请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的家庭,其家庭积分全部于6月21日公布。5月26日按家庭积分高低排序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26日按规则摇号配置普通指标。
追问1
申请人对系统公布的积分有异议怎么办?
5月18日,有一些市民反映,自己估算的积分与系统显示的积分不太一致。对此,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办公室表示,申请人如对系统公布的积分有异议,可致电北京市交通委员会12328热线电话申请核对。
另外,申请人还可以查询原个人申请普通指标摇号次数以及申请新能源指标轮候时间。
查普通指标摇号次数
●家庭申请人有个人配置指标申请记录的,可登录个人账户后进入用户中心
方法一: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进入申请表页面,在申请表页面可查看累计参加摇号的次数,点击“摇号详情”可查看已参加摇号的期数。
方法二:在页面最下方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普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后,选择“期号”,输入个人申请编码和验证码,可查询是否在当期编码数据中。若查询到申请编码对应的摇号基数序号,则代表参加了当期的摇号;若未查询到,则代表没有参加当期的摇号。
查新能源指标轮候时间
家庭申请人在提交家庭配置指标申请前,已申请个人新能源配置指标且申请状态为审核通过的,可登录个人账户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页面最下方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新能源审核通过编码”后,选择“期号”为202006,输入个人申请编码和验证码,可查询原轮候时间。
追问2
家庭新能源指标多少分能过线?
“这次多少分能拿到新能源车指标呢?”“我的家庭积分是82分,有机会吗?”
“82分,真希望这次能中签。”市民王先生和妻子均已参加了四十多次摇号,但一直没能中签。今年,他将原先的个人摇号转成了家庭摇号,带上孩子组成了两代人的“小家庭”一起参加。
5月18日下午,北京小客车指标家庭积分公布后,不少申请者都在议论,并互相比分。记者从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分数线尚未计算。
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的分数线还未公布,但也有一些数据可以“参考”。
去年8月起,北京市曾面向无车家庭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当时,入围者的家庭积分最高228分,最低72分。
根据今年的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情况,60%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数量将优先向家庭配置,其中,家庭指标额度共计32520个。
家庭申请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按家庭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总积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配置。单位、个人申请新能源配置指标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轮候。
追问3
新能源指标积分排序入围后就可以买车了吗?
5月26日(下周三)上午10时,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将按家庭积分高低排序配置新能源指标。配置结束后,可以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配置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
“今天我跟一家新能源车企的销售交流,他说我这个积分基本上很有戏,他就一直催着我交订金,但我还是心里没谱。”市民李先生的新能源指标积分有100多分,车企销售人员告诉他这个积分比较高了,本次配置拿到指标的概率很大。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庭摇号中签或者积分排序入围后,还有多项后续工作,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将对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进行核查。只有核查通过的,才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因此,建议市民最终拿到“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再去办理购车手续,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指定网站通知家庭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可以自愿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对经公证机构依法审查仍不能查明亲属关系的,可自愿申请办理声明公证;但涉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相关家庭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办公窗口进行现场核查。
公证书可自通知家庭主申请人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指定网站上传或到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交。指标管理机构核验公证书后,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提交公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