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则关于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新闻获得了广泛关注。5月20日,一辆满载莴笋的货车经过南京市绕城高速开城路收费站时,收费员检查核验车上所装载的农产品过程中,发现货车满载的莴笋均进行了去叶处理,认定其属于深加工农产品,不符合绿色通道优惠条件,不能享受优惠,收取了货车司机约102元通行费。
随后货车司机将当时查验过程中录制的视频放到了网上,引发网友热议后,南京公路发展集团全额退款并道歉,由此再度引发了一场有关“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大讨论。一直以来,笔者也在不断为广大皮卡用户介绍绿通使用相关规定,支持有鲜活农产品运输需求的皮卡用户合法享受政策优惠,建议皮卡用户合理减免高速通行费。然而通过不少皮卡车主和其他货车车主的实际体验来看,目前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并不完备,核验标准也并不统一,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仅以最近发生的莴笋去叶一事为例,高速“绿通”政策中对此有过专业的叙述,深加工的农产品是指经过腌、烤等工序再加工制造的农产品,不包括经过洗、剥、切等初加工的农产品,因此莴笋去叶并不属于深加工行为,可以合法享受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优惠。高速公路收费员作为收取过路费兼绿通产品核验的人员,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素质培养,应当对“绿通”涉及的相关政策了如指掌。出现将去叶莴笋作为深加工产品进行收费的行为,只能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当事收费员未经培训合格便上岗,二是当事收费员揣着明白当糊涂,醉翁之意不在酒。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说明当下我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存在较大的落地误差。除了莴笋去叶曾引发争议外,高速收费站因“绿通”刁难司机的奇葩事例不在少数,比如曾有司机运输白菜时因外部老叶蔫了被冠以“非新鲜蔬菜”,拒绝享受“绿通”;还有一货车司机运输苹果,因货箱中有防雨布,被判定“非绿通货物与新鲜农产品混装”;更有东北鲜花生到海南变花生干没办法免收通行费。诸如此类的案例在鲜活农产品运输过程中时有发生,尽管有些案例在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下发生了反转,但更多司机只能自己吃亏。
5月24日,一位皮卡车主运输绿通货物经过河北省邢衡高速巨鹿收费站时,被告知皮卡不能享受绿通优惠,收取了该车主185元过路费。然而就在今年5月14日,交通运输部就针对非运营性质皮卡能否拉绿通作出了回应,明确了未持有道路运输证的皮卡(总质量4.5吨及以下)可从事包括鲜活农产品在内的普通货物运输,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免交车辆通行费。
因此只要皮卡车型符合装载规定,即运输《鲜活农产品目录》中的货物,且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那么就可以合法享受绿通优惠。至于网友纠结的运营性质问题,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已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因此巨鹿收费站当事收费员的行为完全违背了绿通政策规定。
皮卡目前在我国仍旧归属于货车类别,尽管在长城、江西五十铃、上汽大通、福田等汽车制造商的努力下,国产皮卡向着高端化、乘用化方向发展,成为了可以替代SUV、轿车的家用新选择。但皮卡在法规层面仍旧是货车,即便福特猛禽也必须遵守15年报废、禁行限行、高速按货车管理等规定,既然皮卡仍旧是货车就可以享受绿通优惠。
各地方收费站对于鲜活农产品查验之苛刻,角度之刁钻,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究竟是枉顾交通运输部的规定于不顾行使“土权力”,还是根本就对业务规定毫不了解?“绿通”政策的本意是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降低鲜活农产品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输收益,保障城市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变为各方势力钻空子的重灾区,此前国家统一的《鲜活农产品目录》强制执行前,各地方均有单独制定的小目录,不少司机都曾因此吃亏,被莫名其妙收了过路费。
国家统一的《鲜活农产品目录》强制执行后,便闹出了诸如去叶莴笋是深加工产品等笑话,让广大司机朋友对“绿通”又爱又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司机试图钻“绿通”空子,高速收费站对此严格检查本身无可厚非,但某些收费站打着严格管理的幌子,动了乱收费的心思,让“绿色通道”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未有违服务大众的初心。出现上述收错费现象时,绝不能只是道歉退款草草了事,市场监管部门也有必要介入调查,了解该收费站是否长期对“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不到位,该站收费员是否满足上岗要求。
“绿色通道”政策除了落地实施存在偏差外,有关鲜活农产品的范围也曾引起广泛的讨论,上图是目前正在实施的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其中包含了绝大多数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蔬菜水果、肉蛋奶、家禽和水产品。但就是这份目录却也令不少司机朋友感到迷惑,同样是常见绿色蔬菜的油麦菜、青笋尖就不属于绿通免费范围,娃娃菜同样不属于免费范围,运输西红柿和樱桃可以享受绿通优惠,运输小西红柿和车厘子就不能享受优惠。希望未来有关部门能够针对收费站管理和绿通目录制定两个方面进一步作出调整,让绿通政策真正做到惠农利民,守好城市居民的菜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