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刘晓梦)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召回2012年4月24日-2014年7月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甲壳虫系列汽车,共计3068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带干燥剂型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车辆使用较长时间后,如果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在碰撞事故中被触发展开,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改进后的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