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4日,上海车展站车顶维权女车主,起诉特斯拉及特斯拉全球副总裁陶琳名誉权纠纷一案,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而特斯拉去年8月对女车主进行反诉,要求女车主赔偿名誉权损失500万元,在此背景下,女车主此次请求对方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由5万元提升到50万元。当天,庭审并未宣判。
此外,女车主介绍,特斯拉陶琳女士称女车主向其索要高额赔偿,并提到她的诉求书。但是这份诉求书,特斯拉竟然没有向法庭提供作为证据。
这是因为这份诉求书中,没有任何关于高额赔偿的诉求,明确写明的是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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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关于维权女车主张女士和特斯拉陶琳之间的名誉侵权,维权女车主又放出了更多证据,表明其一开始都没有向特斯拉提到过任何巨额赔偿。
在女车主公布的这段录音中,女车主一方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向特斯拉方面员工,询问她是否向特斯拉索要过任何巨额赔偿,但是特斯拉方面员工始终不敢正面回答。
女车主也解释道,如果她索要过巨额赔偿,他们早就表态了,一直不敢回答,也正是认可了女车主所说的,没有向特斯拉索要过任何巨额赔偿。
但是特斯拉陶琳女士的发言,“女车主向他们索要巨额赔偿”,致使不少网友对其共计,对她们家人也造成巨大精神伤害。
目前,双方的“名誉侵权案”还在互打之中,女车主向特斯拉企业索赔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而特斯拉向女车主个人,索赔500万元名誉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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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