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7日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7日通报,日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召回2017年7月10日至2021年3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五菱宏光S3、新五菱宏光S汽车,共计609779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手动变速器零件制造尺寸超差,导致挡位保持力不足,特定工况下可能引起6挡偶发性脱挡,造成车辆暂时出现动力传递中断,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免费检查,并对检查后确认存在缺陷的车辆免费更换变速箱维修组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通报提示,车辆使用中如发生上述情况,可重新挂回6挡或其他挡位继续行驶,并及时联系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特约服务中心处理。(中新经纬APP)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