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杨月涵)2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2发布《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及《关于〈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对于谁可以申请周转指标的问题,上述解读提到,已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并且在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租用了停车位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可以申请配置周转指标。已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在交易市场外有20个以上的固定停车位(不含道路停车位)的二手车流通企业,也可以申请配置周转指标。家庭、个人、事业单位以及不从事二手车流通的企业,不可以申请周转指标。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