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微博博主(@填鸭式教育受害者)上传了一段小鹏P7高架追尾事故的视频。视频内容显示,宁波一位小鹏P7车主在高架行驶过程中与前方检查车辆故障的人员和故障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被撞车辆的尾部已经被严重撕裂,小鹏P7的车头也发生变形。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填鸭式教育受害者)
视频内容显示,在宁波某高架桥路段,一辆抛锚的故障车停在最左侧车道,车主疑似正在后备厢处进行作业,而后一辆小鹏P7快速驶来,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径直撞上故障车,站在车尾的人直接被抛向空中然后重重落下。
8月11日,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核实,8月10日下午,宁波一车主驾驶车辆与前方检查车辆故障人员发生碰撞,发生人员伤亡。 我们为本次事故中不幸离世的遇难者感到悲痛和惋惜。目前交警部门已经立案处理,门店已第一时间已前往现场协助处理。我们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持续跟进后续结果,并协助客户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网传信息显示,该小鹏P7车主在高架桥上开启了LCC(车道居中辅助)功能,时速符合高架限速要求的80km/h。该小鹏P7车主称,他在行驶中突遇道路前方车辆故障抛锚,车主站在故障车辆后,但辅助驾驶功能“没识别到”,也“没有预警”,他“又刚好分神”,导致其驾驶的车辆撞上前车及前车车主。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董天意 摄(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小鹏汽车的辅助驾驶XPILOT包括车道居中辅助(LCC)、自适应巡航(ACC)和自动变道辅助(ALC)功能等功能。其中,LCC主要通过挡风玻璃上的摄像头对路上车道线进行检测,辅助控制方向盘,使车辆保持在两条车道线中间行驶。
在小鹏汽车车主首次使用辅助驾驶系统时,小鹏汽车的操作界面有一个强制的考试答题环节,其中就对ACC+LCC系统的无法识别的使用场景进行标注。其中,对于低速或静止的工程车/清扫车;横停的事故车;拥堵或等红灯的车辆;大石块;三脚架;凸出的隔离带或者水泥墩等,小鹏汽车ACC+LCC系统均不能识别,需要车主立即接管车辆。
理想汽车创始人、董事长、CEO李想曾表示:“目前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的组合像青蛙的眼睛,对于动态物体判断还好,对于非标准的静态物体几乎无能。视觉在这个层面的进展几乎停滞,哪怕是动态,车辆以外的识别率也低于80%,千万别真当自动驾驶来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4月,也有一辆小鹏P7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故。彼时,小鹏汽车车主邓先生发布视频维权称,在国道上开启辅助驾驶系统行驶十几公里后,前方道路出现一辆侧翻车辆,自己驾驶的小鹏P7没有任何报警和减速,径直撞了上去。在发现异常后车主紧急踩刹车,但汽车没有任何反应。车主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显示,车辆撞击前加速度数值有上升现象。
针对该起事故,小鹏汽车方面回应称:“经查,3月13日,车主邓先生驾驶小鹏P7于当地高速路段与前方横停的侧翻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未导致人伤。事故发生后,通过后台碰撞监测,我司客服人员一时间致电客户询问情况,并给予协助指引。初步判断为车主在使ACC+LCC(自适应定速巡航&车道居中保持功能)过程中,没有保持对车辆前方环境的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所致。经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判定后,结论亦符合上述情况。”
“在此,我们需要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使用辅助驾驶系统过程中,需保持对车辆周围环境观察,遵循用户手册中相关功能的使用指引,确保行驶安全。”小鹏汽车方面表示。
近年来,智能汽车的智驾功能快速迭代,但仍未达到完全自动驾驶阶段,仍需要驾驶员事实观察周围环境,并随时接管车辆。在此过程中,有车企曾因对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的宣传有误导性而受到指责。
近日,据路透社报道,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此前已指控特斯拉,称其在宣传特斯拉标志性的自动驾驶和全自动驾驶技术时做了虚假广告。
据悉,DMV在7月28日提交给州行政听证办公室的两份投诉中称,“在宣传车辆配备或可能配备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功能时,特斯拉散布了不真实或误导性的声明,而且没有事实依据。”
特斯拉在其网站上的营销文案中称,其驾驶辅助技术能够“在不需要驾驶席上的人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行驶。DMV方面表示,尽管特斯拉声明这些程序“需要驾驶员的积极监督”,但这些广告宣传依然具有误导性。
有观点称,当前智能汽车的辅助驾驶功能尚未成熟,车主驾车时不能心存侥幸,应时刻关注路况。而对车企而言,其不仅要避免辅助驾驶功能宣传的误导性,还应在辅助驾驶功能上加强技术攻关,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周文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