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实施《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设备补贴方面,《办法》提出,支持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2022年建成并经认定的示范站,给予充电设备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支持共享充电示范小区建设,2022年及之后建成经认定的A类示范小区,给予充电设备金额50%的财政资金补贴;支持智能充电桩加快推广应用;支持充电设施“慢改快”示范改造等。
《办法》显示,支持电动出租车充换电,市级平台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充换电专用卡,专用卡与出租车VIN码绑定;驾驶员需用专用卡支付以下两类费用方可获得补贴,支付时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充换电企业结算:
1. 2022年1月1日起支付的充电费用可享受专享度电补贴,2022-2023年标准为0.4元/千瓦时;
2. 2022年10月1日起支付的换电包月费用可享受专享一次性补贴,2022-2023年标准为包月费用的10%,补贴上限200元/月。采用包月模式的出租车,其补能方式应主要为换电。(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
(冀文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