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4日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近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神州优车需向申请人支付咨询费用、公证费、翻译费、仲裁费合计180万余,神州优车全部未履行。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新经纬注意到,目前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3条被执行人信息。2022年2月17日,神州优车被强制执行10.85亿元,执行法院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7月1日,神州优车被强制执行180.90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12日,神州优车被强制执行344.93万元。按此计算,被执行总金额超10.89亿元。
此外,2022年3月,因涉厦门金圆投资集团申请执行合同纠纷一案,神州优车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陆正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天眼查APP显示,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等。2021年3月,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神州优车股票挂牌。(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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