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业快报消息,近日,深圳中升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因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50万元。
深市监处罚〔2022〕稽285号显示,违法行为类型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 /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 第1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股权信息显示,龙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中升雷克萨斯汽车100%股权。据中升控股2021年年报显示,深圳中升雷克萨斯为中升控股附属公司。龙华汽车旗下共拥有七家持股100%的公司,一家已经注销,其中四家均是与雷克萨斯、丰田销售服务有关。
(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