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4月3日起,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将继续实施一年,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目前,尾号限行措施仍然是政府采取的临时措施,自2009年第一次延长执行尾号限行措施至今,已先后进行过14次延期。在近几年疫情期间,北京市也曾多次对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进行暂停,以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
北京继续调控小客车使用需求
《通告》提出,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002291)、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其中,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中,再次提到了“持续优化交通结构,从方式调控交通需求”的交通治理思路。明确提出要加强拥车用车管理,持续强化机动车通行管理,到2025年,北京全市小客车保有量控制在580万辆以内。根据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仍将持续,并加快推动小客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调控小客车使用需求,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
纯电动小客车继续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通告》中列举了几类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的机动车。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同样需要执行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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