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通告显示,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其中,通告中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据悉,该政策的发布主要是为了支持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业内人士判断,深圳降低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的门槛,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刺激消费,同时也更好地鼓励了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发展。
深圳密集出台刺激汽车消费政策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推出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其中深圳的政策红包颇为“豪气”。3月15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称,对通过龙岗区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小汽车,且在龙岗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的个人消费者,所购车辆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按照购买单台小汽车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档给予补贴。据悉,该补贴分为三档,补贴金额从5000元到15000元不等。不久后,宝安区投资推广署也发布公告,启动宝安区“悦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据悉,本次活动总资金预算1亿元,分两轮推出,第一轮补贴预算金额5000万元,由个人消费者申请,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宝安区投资推广署方面表示,该活动旨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持续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平稳增长。业内人士呼吁政策时效性需拉长据了解,无论是深圳市各地区推出的刺激消费政策,还是此次对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均是短期政策,并不会长期实施。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当前的车市而言,短期刺激政策很容易对后续市场带来需求透支等不利影响。因此,政策时效性需要适当拉长。
针对国内各个省份、地区推出的刺激汽车消费政策,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呼吁,各级政府部门应从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出台普惠性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e公司官微。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贺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