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常州市举行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配套出台了19条具体举措与10亿元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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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及了对在常州市购置(开票方为本地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并在本地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按购车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车型,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在2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车型,补贴5000元∕辆;购车价格在30万元以上车型,补贴8000元∕辆。
此外,常州市鼓励采用车电分离模式购置换电车型。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对通过信贷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降低分期付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保险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实施最优费率折扣;与本地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优化新能源汽车专享服务包,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消费者提供更优质优价的保险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