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和部委文件多次提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为落实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意见》出台恰逢其时
《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其出台恰逢其时,主要意义体现在:一是有利于释放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新能源汽车是国家促消费、扩内需的重要抓手。据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每推广1辆新能源汽车将带动2.5~3倍车辆销售额的上下游产业链增值。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将进一步挖掘农村地区市场潜力,提升我国总体消费水平。二是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光伏等分布式新能源具有广阔的前景,行业研究认为未来全国乡村户用光伏可用屋顶或将达到5000万个,乡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总容量可达1000GW,助推能源低碳转型。三是有利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仅可以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也有利于培育乡村旅游、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等新业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310328)。
《实施意见》内容充实,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支持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十一条具体措施,确保充电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并促进农村地区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提升私人领域、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作为,有利于加强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实施意见》重视丰富产品供给、保障使用安全,切实推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
据中汽中心调研统计分析,农村地区居民出行以5~15公里短途出行为主,首选价格10万元以下的高性价比产品。目前,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主销产品以平价乘用车、微型乘用车为主,价位段集中在15万元以下,包括五菱宏光MINI、长安奔奔E-star、奇瑞QQ冰淇淋、奇瑞eQ1等微型车,纯电续驶里程主要在200公里以内,部分纯电车型续驶里程可达到300~500公里,已可满足农村消费者日常出行里程需求和产品价格需求。据中汽中心汽车测评管理中心的测评结果,15万元级以下的新能源汽车已具备良好的汽车性能表现。安全方面,车辆在正面碰撞、侧面碰撞等工况下可以对车内乘员提供有效保护,已测车型的44%可以达到C-NCAP安全评价五星标准;低温性能方面,-7℃低温环境下续驶里程可保持在常温的60%以上;部分车辆还搭载了提升驾驶安全性和舒适性的辅助驾驶功能。自2020年以来,聚焦三四线城市、县乡村市场,有关部门连续三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覆盖近百款新能源车型,为农村地区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的产品选择。
为进一步丰富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产品,《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开发适宜农村地区场景的经济实用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满足农村地区消费者日常出行、生产运输等多样化使用需求,同时加快公务用车、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实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发展目标。
据机动车上险数据统计,包含农村地区在内的四线及以下城市新能源汽车主销乘用车市场销量占比由2019年前的不足20%增长到2022年的32%,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初步显现;新能源货车产品逐步丰富,2022年农村地区市场销量达到7万辆,市场发展潜力较大。为了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实施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包括消费券、以旧换新奖励、充电优惠券、消费信贷支持等,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的支持,提升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普及率。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宣传服务管理”,鼓励地方政府、行业机构、生产企业、产业链企业等各方发挥资源优势,加大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引导力度,并鼓励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面向农村地区培养维保技术人员,保障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可持续。《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加强安全监管”,有效应对和预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充电安全事故等。随着新能源汽车规模快速增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工信部、公安部等于2022年3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安全体系、标准制定、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事故响应与处置、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着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两项政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效应,有利于提升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水平,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综上,《实施意见》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带来了新机遇,需要国家、地方、行业共同发力,保障政策落地。国家层面持续优化完善政策环境,加强政策间协同配合,更好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层面进一步研究具体落地措施,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引导和推广应用,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企业层面开发生产适宜农村地区消费者需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完善销售服务网络。
(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 吴松泉、李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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